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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仅完成37环境部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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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5月3日,生态环境部致函山西、山东、河南省政府,对去年冬季未能完成空气改善目标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启动量化问责。

封面新闻记者发现,在被启动量化问责的责任人中,山西省晋城市主管环保的副市长将成为唯一一个被问责的地市级官员,其也将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实施后被问责的首个地市级官员。

记者通过山西晋城市政府官方网站“晋城在线”查询了解到,晋城市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长为王宏微,年10月当选为该市副市长,除环保外,王宏微还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去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联合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市联合发布《问责规定》,标志着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2+26”城正式签下“军令状”。

根据这份“军令状”,“2+26”城中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排名后三位,且未完成改善目标的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将被问责。《问责规定》中明确,若改善目标低于60%,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将被问责。

5月3日,环境部公布“大考”结果,28个城市中有25个完成了考核任务。山西晋城、河北邯郸、山西阳泉三市位列“2+26”城空气质量改善后三名,其中晋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3.7%,仅完成任务目标的37%,低于60%的下限要求。

排名倒数第二位和第三位的河北邯郸、山西阳泉虽然未能完成目标任务,但其空气改善目标完成率分别为79%和81%,高于《问责规定》中启动问责条件的60%下限,因此免于问责。

记者注意到,环境部在通报中措辞严厉,指出晋城是“2+26”城市中唯一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均未完成改善目标的城市。秋冬季攻坚期间,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个,问题数量在“2+26”城市中高居第一。特别是年3月督查巡查发现,晋城高平市、泽州县部分钢铁、铸造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停产要求,一些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相关工作没有到位。

按照地方政府立下的“军令状”,环境部提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晋城市分管副市长及有关人员实施问责。具体问责工作将由山西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

环境部在通报中明确,问责工作应于年6月15日前完成,问责结果应征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环境部第一次对地方政府官员启动实施问责。今年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部分塑料企业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生产事件,环保部紧急派员赶赴文安县对媒体曝光事件进行调查。

事件发生后,文安县县长姚运涛被行政记过、分管副县长李建国被行政记大过。这也是《问责规定》实施后的首起问责事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官员因环保治理不力而被问责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问题已成为地方政府官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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