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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大城县惊现多处阴阳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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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行车如坠迷阵交警执法令人费解

连日来,记者先后接到多名司机投诉,称河北廊坊市大城县道路交通限速混乱,每每行至此地,无不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几乎无车不会被拍照记分罚款。更因存有多出“阴阳路”,致使个别执法人员随意认定车速,并做出令人费解的责任认定。事实果真如此吗?5月18日,记者来到大城县实地探访,发现司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廊泊路(廊坊至泊头)是纵穿大城县南北全境的一条主干道,如今已变称为国道。记者从大城县城出发,驱车沿国道一路向北行驶。在出县城两公里处时,便看到路边有限速70公里的标志。再往前行7公里,到达该县旺村镇流标村时,限速变为60公里。再往前行驶两公里到四跃村,限速变为40公里。再往前行驶一公里,限速又变为70公里。再往前行两公里到马六郎村,限速又变为60公里。从限速开始到进入文安界内止,在总共10余公里的路段内,先后竟设有5处限速标志,而且每一段限速均有限速标志,却没有解除标志。其间,设有多处虎视眈眈的测速探头。

记者由大城县与文安县界返回。刚一进入大城县界内,就看到有一个约两米高、且远离路牙子的牌子,上面赫然写着限速40公里,40下面标注着“全路段”字样。行不多远,行车记录仪就提示前方有测速标志。当回行到马六郎村时,限速又变为60公里。回行到四跃村时,限速变为70公里。再回行到流标村时,限速又变为60公里。进入县城管界后,更是令人如入迷魂阵:先是见到一个牌子,牌子上面写着小小的40字样,并注有超速电子拍照标志。而再往前回行仅米处,突然又变为限速70公里。再往前回行米,又突然变为限速40公里。

记者将此路段双向限速归纳了一下,发现由大城出发向北一路限速为70—60—40—70—60;由文安与大城界向南则一路限速为40—60—70—60—40—70—40。就是说,在这条国道的同一路段上,南北两向的限速截然不同。

记者随即又从县城出发,一路向东沿津保路(省道)行驶,进行同样实地查验。在行驶到红木家具城时,发现有一限速40公里的标志,再往前行约4公里到大流漂路口时,才看到有一个限速70公里的标志。从此限速70公里标志处回返,一路也不见有任何70公里限速解除的标志,直至行驶到了红木城后,才发现路北的道边上有一个限速40公里的标志,与南面的限速40公里标志相对应。从这段省道上可以看到,由西向东限速一直是40公里,而由东向西限速则一直是70公里,又成了一段“阴阳路”。

此两路段如此,其他路段又如何呢?记者随即由县城一路向西或向南行驶,发现此两路段也均是仅有限速标志,而无一处限速解除标志。

这样的限速到底会对司机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一位经常来大城县办事的外地司机气愤地告诉记者说,他去年一年仅行车超速就被扣了好几十分,光罚款就多达好几千元。这位司机说,在大城县境内行车,就像进了迷魂阵,你根本就不知道车该如何跑,稍不留神就得被罚被记分。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说,因为限速随意,导致交警执法更随意。前不久,有一位青县的司机在津保路大城县红木家具城至大流漂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开始,办案交警说出事地点限速是70公里,后来又说成是限速40公里(经询问路上执勤交警,皆称此地为限速70公里)。这事就是因为在那段“阴阳路”上没有设置明显的解除标志,所以,执法交警在确定责任时就可凭自己意愿随意认定。结果,本该不应承担主要责任的青县司机因严重超速被定了主责,面临着牢狱之灾。

记者了解到,关于这段“阴阳路”,有网友曾投诉于河北省网络问政综合服务平台“阳光理政”栏目,要求大城县交警做出答复。但时至今日3个月过去,大城县却不知为何无有半点回音。

记者看到,有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大城人,曾在网上留言说,一次他和同学回老家聚会,结果因超速被罚款扣分。他经打听得知老家的交警有罚款指标,有领导表态要超额完成。他认为,以罚款为目的执法是变了味的执法,违反了立法的本意,是恶意的行为。为此,他曾呼吁大城县的党委、政府应对这个有损于大城政府形象,有损于营商环境,有损于依法治国的行为给予严厉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但大城县交警在国、省道上任意设置限速标志,且设置后又不做相应的解除标志,这种执法行为是否属于依法管理?是否能体现方便群众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对此,记者在此希望大城县有关领导和部门,借着这次政法教育整顿的东风,彻底清查一下那些随意设置的限速标志,彻底治理一下那些遍布全县境内的“阴阳路”,尽快还过往司机一个行车明白,一个公道,不要再伤害百姓,伤害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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