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最新通报!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为激励先进,树立标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等次单位通报如下↓↓↓
考核优秀等次单位
市政府(4个)
邯郸市
秦皇岛市
衡水市
定州市
省政府部门(7个)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生态环境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发展改革委
中直驻冀单位(2个)
省税务局
省邮政管理局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30个)
(一)县(市、区)政府(16个):赵县、正定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卢龙县、唐山市丰南区、文安县、涿州市、高碑店市、海兴县、饶阳县、清河县、任县、涉县、魏县、安新县。
(二)市直部门(14个):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张家口市财政局、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沧州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卫生健康委、邢台市公安局、邯郸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定州市司法局、辛集市发展改革局。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希望优秀等次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省委、省政府《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强区域竞争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