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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挪用公款15万仅严重警告,村民表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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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文安经济开发区马庄村多名村民向本网投诉称:村支部书记马伯良于年挪用公款15万元,两年后才归还。这一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可是,文安县文安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查实之后,只对马伯良作出了“严重警告”的行*处分,对于涉嫌刑事部分却没有移交相关执法机关。为了解事实真相,9月1日,消费日报记者赶赴文安县进行了调查。

(马庄村账务收支公开明细表图)

9月1日上午九时许,记者已经来到文安县马庄村,多名村民说:“年,村支部书记马伯良从村账上划走15万元,账目明细显示出借给小叩皂空心砖厂。而小叩皂空心砖厂并非马庄村集体所有,只是马伯良书记个人经营企业。此款直至年才由接管小叩皂空心砖厂的骆天泉砖厂归还给马庄村。”村民称马伯良如此明目张胆的违纪违法行为,激怒了我们。

于是,便有村民举报到文安经济开发区纪检和县纪检。但查实之后,却只给了马伯良一个‘严重警告’的行*处分,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一事,只字不提,更没有依法向执法机关移交材料。

随后,一村民拿出两份马庄村账务收支公开明细表。一份显示时间为年1月至年12月,另一份显示时间为年1月至年12月。第一份表中,应收款一项中,注明有“小叩皂砖厂借款15万”;第二份表中有“收骆天泉还款15万”的摘要说明。这两份账目明细表,印证了马伯良挪用公款有两年后才还款的事实。

相关采访即将结束时,一村民提醒记者:最了解此案详细经过的是开发区纪检副书记薛东强。于是,在九月一日上午十点二十分左右,记者赶到了文安经济开发区。在那里,记者见到了薛东强副书记,并向他说明了来意。

薛东强副书记解释说:马庄村村民投诉马伯良书记的案子,确实是他经手的,对他作出了“严重警告”的行*处分也是事实。

从经济开发区出来,时间已近十一点,就马伯良是否涉嫌挪用公款一事,记者与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红兵进行了沟通。刘红兵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刘红兵认为,相关行*管理部门,如若查实有关领导有涉嫌刑事犯罪倾向,在作出了相关行*处分之后,应依法把涉嫌刑事部分的材料移交给相关执法机关,如若该移交而不移交,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后果,将会涉嫌包庇或徇私舞弊。

(来源:消费日报记者刘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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