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赵王新河堤防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文安县赵王新河水体治理方案》已经县委年第22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赵王新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拉开了序幕,同时也迈出了我县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保户的一大步。
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文安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安县赵王新河堤防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时间:年11月04日
文办发〔〕53号
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
文安县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安县赵王新河堤防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苏桥镇、大柳河镇、左各庄镇、滩里镇、高头管区、界围农场,县直有关部门:
《文安县赵王新河堤防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年第22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任务分解的要求,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迅速落实,圆满完成。
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
文安县人民*府办公室
年11月4日
文安县赵王新河堤防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改善赵王新河两岸生态环境,县委、县*府决定对赵王新河堤防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范围为赵王河(任文界至赵王新渠段)、赵王新河至静海茁头段。
二、整治标准、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堤防垃圾清理
1.整治标准。①堤坡做到无垃圾、无污染,干净整洁。②两侧沿线泵站、闸涵等水利设施周边做到环境整洁美观,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2.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1)堤坡垃圾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沿线各乡镇对堤坡存在的垃圾堆、柴草堆、白色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单位: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高头管区、苏桥镇、界围农场、大柳河镇、左各庄镇、滩里镇
责任人:郭为民、方辉、陈永围、毛全利、杨东星、陈德永、张爱国、王同来、陈海潮
完成时限:年11月12日
(2)沿线泵站、闸涵等水利设施周边环境整治。对赵王新河堤防沿线泵站、闸涵等水利设施周边垃圾进行全面清除。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梁同山
完成时限:年11月12日
(二)违章建筑拆除
1.整治标准。通过拆除私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恢复堤防原有断面,把堤防改造成适合生物生长的自然护坡。
2.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防洪法》,对堤坡内违章建筑全面拆除。为尽快完成拆除工作,县水务局负总责,各相关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违章建筑业主拆除的思想工作。县水务局向违章建筑业主发放违章建筑拆除公告。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高头管区、苏桥镇、界围农场、大柳河镇、左各庄镇、滩里镇
责任人:梁同山、郭为民、方辉、陈永围、毛全利、杨东星、陈德永、张爱国、王同来、陈海潮
完成时限:年11月15日
(三)河道内垃圾清理
1.整治标准。河道内无垃圾,并保持水面清洁。
2.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对河道内树木树杈、塑料泡沫等生活垃圾及其他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人:梁同山
完成时限:年11月12日
(四)游览船只、码头清除。
对沿线游览船只进行清理、对码头全面进行拆除。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人:董久亭
完成时限:年11月12日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把这次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特别是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一线指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主动履职尽责,抓紧分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克服工期、资金、群众工作等困难,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迅速开展、顺利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后,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堤坡垃圾清理。各相关乡镇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向垃圾箱倾倒垃圾的良好习惯;同时,要成立垃圾清查小组,定期对辖区内堤坡环境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堤坡环境整洁美观。堤坡违章建筑清除。此次违章建筑物拆除后,县水务局要成立巡查队伍,确保不再出现一处新的违章建筑。河道垃圾清理。县水务局要组建河道垃圾清理队伍,做到丰水期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枯水期每半月进行一次清理。
(四)强化督导协调。此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县“两办”督查室定期对各有关乡镇及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日形成督查专刊报县领导小组领导。
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
文安县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安县赵王新河水体治理方案》的通知
左各庄镇、新镇镇、大柳河镇、滩里镇、兴隆宫镇、史各庄镇、苏桥镇、界围农场、高头管区,县直有关部门:
《文安县赵王新河水体治理方案》已经县委年第22次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文安县委办公室
文安县人民*府办公室
年11月4日
文安县赵王新河水体治理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改善赵王新河水体质量,确保水体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
此次治理范围为赵王河(任文界至赵王新渠段)、赵王新河至静海茁头段。
二、工作重点
深入开展赵王新河水体综合治理,通过治理,使赵王新河水体明显改善,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同时,加强对两侧所有村街、企业及其它有可能涉及污水排放单位的巡查监管,严防偷排偷放。
三、工作安排
(一)封堵排污口。
1.摸底调查。沿河相关乡镇(农场、管区)对赵王新河沿线工业企业、村街旱厕、猪圈等生产生活污水排污口及水面畜禽养殖等涉及水体污染的所有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排查。环保局对相关乡镇(农场、管区)送检水质及时进行检测,于24小时内反馈检测数据。同时,针对排污口所属位置、节点水质、污染源分布及类别等情况,相关乡镇(农场、管区)和环保局分别建立台账,实行痕迹化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左各庄镇、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界围农场、苏桥镇、大柳河镇、滩里镇、高头管区
责任人:王玉圈、王同来、郭为民、方辉、陈永围、陈德永、杨东星、张爱国、陈海潮、毛全利
完成时限:年11月5日
2.封堵排污口。沿河相关乡镇(农场、管区)对排查出的赵王新河两侧排污口无条件全部封堵;环保局对拒不封堵超标排放的村街、企业及相关单位,依法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相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环保局、左各庄镇、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界围农场、苏桥镇、大柳河镇、滩里镇、高头管区
责任人:张志超、丰树根、武建新、王玉圈、王同来、郭为民、方辉、陈永围、陈德永、杨东星、张爱国、陈海潮、毛全利
完成时限:年11月5日
3.治理相通水渠。从即日起,禁止所有不达标水渠向赵王新河排放,并由所辖乡镇(农场、管区)制定治理计划,限期治理达标。
责任单位:左各庄镇、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界围农场、苏桥镇、大柳河镇、滩里镇、高头管区
责任人:王同来、郭为民、方辉、陈永围、陈德永、杨东星、张爱国、陈海潮、毛全利
完成时限:年12月31日
(二)水体监测。
在赵王新河出入境断面、与其他县市相邻断面、沿途各乡镇(农场、管区)及与赵王新河连通水渠全部设置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周进行2次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直至治理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人:王玉圈
完成时限:年11月4日开始至治理结束
(三)水体综合整治。
1.制定治理方案。及时与市环保局进行联系对接,聘请专家对水质进行分析,对发现超标的河段,分段制定水体治理方案,并报请市环保局协调相邻县市,同时研究治理方案,同时施治。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人:王玉圈
完成时限:年11月6日
2.开展治理工作。根据治理方案,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治污公司进行全面治理,确保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人:王玉圈
完成时限:年11月25日
3.协调组织验收。协调市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已完成治理的赵王新河水质进行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人:王玉圈
完成时限:年11月30日
(四)长效监管。
验收合格后,沿河相关乡镇(农场、管区)、环保局、公安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环保局进一步充实环保所工作力量,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协同相关乡镇(农场、管区)做好赵王新河水体监管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对各监测点水质每月进行2次检测,并备案存档,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调度治理,确保赵王新河水质持续保持地表水五类标准。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左各庄镇、兴隆宫镇、史各庄镇、新镇镇、界围农场、苏桥镇、大柳河镇、滩里镇、高头管区
责任人:张志超、王玉圈、王同来、郭为民、方辉、陈永围、陈德永、杨东星、张爱国、陈海潮、毛全利
完成时限:长期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赵王新河水体综合治理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乡镇(农场、管区)和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按上级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并组织专门力量组成协调治理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协同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施治。赵王新河水体治理要严格执行地表水五类标准,县环保局负责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治污公司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时限,同时对治理情况要每天有记录、有汇总、有报告。
(三)资金保障。县财*将安排专项治污资金支持赵王新河水体治理。同时,县财*局、环保局、发改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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