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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文安县一企业长期渗漏排污污染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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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文安县金属制品企业长期通过渗漏排污,掩埋固废,致使含有有*化学物的污染物污染周边水体,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分局却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始终未能发现。群众反映称: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安里村,岛川物流公司院内有一个巨大渗坑,铁锈色的废水与周边绿色的庄稼地对比显得格外扎眼。当地村民称,这里是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排污坑,生产的大量废水、废料都集中堆放在此。除了原有的渗坑,还时常有固废被拉至此填埋,拍摄的视频显示,坑内红色的污水顺着渗坑直排旁边的河道,废水所到之处的河水被染成了同样的铁锈红色,河道两侧包括渗坑周围都是当地百姓的庄稼地,仅一墙之隔。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法人代表宋志远,注册资本万元,登记机关为廊坊市文安县工商行*管理局,注册地址位于文安县大围河乡安里村,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镀锌板带、塑窗钢衬;销售电缆钢带、金属龙骨、金属管材等。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镀锌材料的企业,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镀锌板带和塑窗钢衬等金属制品,所使用的镀锌溶液的废水中含有危险废物。该镀锌企业的废水的随意排放,污水中含有大量的锌、铬、酸等污染物,污染环境。早在几年前,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就因环保问题被当地*府关停过部分车间,但这个巨大的固废、危废渗坑是如何处理的?为何还会有镀锌废水直排河道?多年来埋藏地下的危废又给当地的土壤、水体带来了怎样的危害?多年来百姓频频反映,文安县一直未依法履行属地责任,相关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反而是面对百姓举报对相关企业一关了之的处事方式,让当地百姓极为不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企业通过暗管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通过渗漏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含有有*物质该怎么被查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9号)第一条规定,该违法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个人犯环境污染罪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什么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固废和污水能填埋在河北岛川物流有限公司院内,通过此地进行渗漏,只因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河北岛川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人员系同一人。针对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违规甚至违法排污行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文安县分局项目股的一位赵姓同志称:“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环评报告,年办理的,热镀锌。”该局污控科室(总量科)的同志解释称:“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不清楚,应该到国家网上区查询。”无论河北岛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有没有排污证,不通过正常程序处理污水、废物,而是利用渗漏和掩埋甚至胡乱堆放处理污染物是不符合规定的,这样的处理方式长期存在,难道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真的就从来没有发现?是真的不知或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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