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好了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173940.html“十年房价两茫茫,不思量,北广上。中华大地,无处不谈房。”
高房价,成了新一代年轻人的压力来源。前不久的统计说,中国人每个月六成以上的开支都用在了租房或者还房贷,虽然如此苦逼,但依旧架不住人们买房购房的热情。不信,每个新楼盘开张的时候,绝对是前呼后拥。
这只能说明,除了极个别的用房子理财之外,大部分还是要买房的,这是他们的基本需求,这种需求根植于中国人的传统中。
“房奴”苏轼
很多年轻人,无房子的,“蜗居”在租住的狭小的房间里;即便是有了房子,每个月还需要为了还房贷而殚精竭虑,他们自嘲自个儿为“房奴”。
形象而又幽默的表达,背后是一种辛酸与无奈。
孰不知,古人也有我们类似的经历,就拿苏轼来说,任他聪明豁达,毕竟也是个人,他在科举及第,走上仕宦生涯后,绝大部分工资都用来还“房贷”了。
这一切,还要从苏轼的父亲苏洵说起。苏洵的科举道路远不如自己的两个儿子,好在儿子长脸,苏洵本身的才华也不差,所以很快就与朝廷的著名文臣打成了一片。这就包括张方平与欧阳修。
靠着圈子的广阔,苏洵终于可以不用参加考试了,获得了一顶“霸州文安县主簿”的乌纱帽。主簿是宋朝最低级别的文官,相当于现在的县*府办公室主任,当时这个职务每月只有7贯铜钱的薪水。
苏洵的官位和薪水都非常之低,但是他很爱面子,一当上官,就在首都开封宜秋门外买了一所相当漂亮的花园住宅。
这所花园住宅的标价是贯,就算他不吃不喝连续工作95年,也买不起这所房子,他是怎么筹够房款的呢?很简单,借钱。苏洵的二哥苏涣是进士出身,时任利州提刑,官位和收入远远高于苏洵,所以苏洵买房的时候,主要是跟二哥借的钱。
有道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苏洵借二哥的钱不能不还,而光凭苏洵微薄的薪水是永远也还不了债的。在开封买房七年后,苏洵病逝,还债的重任也就落到了苏轼和苏辙头上。
你说,苏轼的爹是不是名副其实的“坑爹”!
苏轼在二十五岁那年,去陕西凤翔做签书判官,相当于现在的副市长,每月薪水20贯,是父亲的好几倍,此外还有亩的职田。
所谓职田,就是朝廷为了让地方官衣食无忧,专门划拨给他们的耕地。把亩职田出租给佃户,每年收租大约在贯左右。
把薪水和职田加起来,苏东坡的年收入已经超过了贯,这个收入水平在北宋是很高的,意味着他存上8年积蓄,就能在京城买一所花园住宅。
但是苏东坡没有买房,他的钱全部用来帮父亲还“房贷”了。
苏东坡被调到杭州任通判,月薪涨到了30贯,职田增加到亩,年收入大约在1贯左右,稍微攒上几年钱,买房是不成问题的。可是苏东坡仍然没有买房,不是不想买,是钱不够。年收入那么高,为什么钱不够?
因为他的开销太大。他去杭州赴任的时候,不仅有自己的一大家子人,还带上了自己的奶妈以及奶妈的一大家子人。苏轼重情义,认为奶妈抚育自己,现在奶妈老了,必须让她享受清福。
慷慨好施的苏东坡靠一人之力养活了一大群亲戚,同时还在继续归还父亲在世时欠下的债款,以至于他在杭州做了三年通判,离任时的积蓄只有几百贯钱。
再后来,苏东坡去密州做官,薪水又涨了一次,年收入已经超过了贯,还是没有买房。这时候他已经还清了父亲欠的债,积蓄也相当可观了,但他似乎对房子的兴趣不大,总是把钱花在他认为更需要的地方。比如说有一年密州闹瘟疫,穷苦百姓没钱买药,苏东坡捐出50两*金,在密州城里建了好几所福利院,免费给百姓治病。
不过,苏东坡后半生的仕途是很不顺利的,经常被贬官,被流放,薪水不断下滑,职田也被没收,就算他想买房,也已经买不起了。
他跟驸马王诜交好,经常去王诜的府邸里借宿。他还有个老乡叫范镇,是退休的京官,在开封南城买了一所房子,也是苏东坡经常借宿的好地方。后来苏东坡的儿子在开封结婚,老苏没能力给儿子买婚房,只好让他们小两口借住范镇的房子。
苏东坡将近五十岁的时候,为了让家人有个安身之所,终于在江苏宜兴买下第一所房子,也是最后一所房子。这回他跟他的父亲苏洵一样付不起房款,只好向身居高位的弟弟苏辙借了0贯。
这是不是说苏辙比苏轼更早安居乐业了呢?事实并不是那样。苏辙曾作过一首《李方叔新宅》:
我年七十无住宅,斤斧登登乱朝夕。
儿孙期我八十年,宅成可作十年客。
大意是:我七十了房子都没封顶,希望我能活到八十啊,这样的话还能在新家里住个十年。
苏轼兄弟做了大半辈子的“房奴”,虽然与他们先人后己的风度有关,但北宋的高房价毫无疑问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北宋还有因为一桩简单的房屋买卖而引起了*坛地震,苏轼的老师张方平差点阴沟里翻船。
普通的买卖房屋引起的诉讼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北宋是一个注重商业发展的时代,宋朝对酒类的生产与销售实行国家专卖制。
但这个弊端非常明显,因为没有竞争,自然效率低下。官营酒坊酿造出来的酒“多醨薄”,消费者都不愿意购买,*府往往“岁计获无几”。
迫于压力,不得不改制,走市场化的道路,将官营酒坊的酿酒权、经营权承包出去。
这个方法其实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在转让经营权的过程中,宋朝*府公开招标,欢迎社会人士投标竞标,这个现代化色彩比较浓的制度在那时叫“扑卖。”
朝廷不会一次性把竞标的费用收齐,可以先缴纳一部分保证金,待到酒坊投入生产后,有了营收,再逐步补交,这和现代的分期付款,或者说信用贷很像。
不过,这仍然需要竞标的人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合理的评估,如果酒坊经营不善怎么办?自己还有没有足够的能力继续把转让费交齐。这也是如今的年轻人欠下巨额债务的原因,过高估计了自己的还款能力。
话说宋仁宗年间,开封府的一个富户刘保衡,为拍到酒场经营权,不惜投下不切实际的高价,估计酒坊也经营不善,导致收不回成本,亏欠*府的官钱。
负责管理京师官营企业“扑买”事务的三司,当然要找刘保衡讨债。
刘保衡被*府追债,没办法,只好卖掉祖业——京城中的一处宅院来偿还欠款。北宋开封的房地产业非常发达,刘保衡到“庄宅牙人”(类似于房地产交易中介)那里一放盘,马上就有人买下他的房产了。那时候也没有按揭,都是一次性交钱,刘保衡“得钱即输官,不复入家”,还清欠数后便不再回家。
事情看起来就这么简单,刘保衡经营不善,卖掉祖业,清偿债务,相比较如今的老赖,刘保衡是相当“高风亮节。”
可是没过多久,开封府接到一起诉讼案:刘保衡的姑姑状告刘保衡“亡赖豪纵,坏刘氏产”。就是说,刘保衡不争气,把老刘家的财产败光了。
按理说,这个诉讼应该是刘保衡的叔叔伯伯们更有话语权,刘保衡的姑姑毕竟是嫁出去的人,人家刘保衡就算败家,也是自己家的财产,有什么不对?开封府对这件事情感到很蹊跷。
细细追问,才知道刘保衡实际上并不是刘家的儿子(也许是养子,史料没有具体说明),他没有权利卖掉刘家的祖业。
开封府马上派吏员调查,证实刘氏姑姑所言非虚。换言之,刘保衡并不是刘家物业的权利人,由他签字的田宅交易合同是无效的。于是,法官按律判处:取消刘保衡鬻卖刘家祖业的交易,刘保衡将钱款退还买方,买方将物业退还刘家。
诉讼引起的*坛连锁反应
这件普通的财产纠纷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开封府法官在审案时,得知当时跟刘保衡买下宅院的买家,正是现任三司使张方平。
三司主管盐铁、度支、户部,最高长官三司使就类似于今天的财*部长、央行行长、发改委主任集于一身的显要职务。当上了三司使,自然离古代的总理也就是宰相只有一步之遥了。
张方平是个正直的大臣,也有崇高的追求,自然就会十分珍惜自己的羽毛。没想到在这个事情上遭黑了。
张方平攒了一笔钱,准备买房子。恰好刘保衡因为欠了三司多贯酒场的租金,不得不卖房还债,张方平近水楼台先得月,便掏钱将刘保衡的宅第买了下来。刘保衡急于将房子出手,要价不会太高,估计也就多贯左右。
北宋东京汴梁的房价参照宋真宗年间,宰相向敏中“以钱五百万”(即贯)买下薛安上的宅第,薛安上的庶母随后击登闻鼓,控告向敏中“贱贸”薛家故第,向敏中因此被罢去宰相之职。也就是说,东京一套豪宅的市场价当在贯以上,贯的成交价被认为是“贱贸”。
而现在是宋仁宗年间,开封的房价只可能涨,不可能跌。
张方平的出发点就是双方自愿的买卖,他不过是想捡个便宜。
可是,这个事情引起了包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