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知河北」
廊坊三河市
廊坊文安县
年11月3日,文安县接到疫情协查函,告知裕华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的密切接触者耿某某在我县的行程。经我县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程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10月25日14点多从石家庄运河桥客运站乘坐石家庄至文安县的大巴车于17:20到达文安县。10月25日20:40—21:30在济州岛韩国料理(文安县丰利路溢泽花园东北侧约米)用餐。10月25日18:20至10月28日14:30在速8酒店(廊坊文安丰利北路店)住宿。10月27日16:28—16:59到文安县明珠超市(东关店)购物;18:10—19:06在壹捞百味蘸料火锅店(文安店)一楼大厅就餐。10月28日14:54—10月30日11:50在澜悦酒店(文安县丰利路号)住宿。10月28日16:17-16:37在酒店附近莹莹发艺洗发。10月30日12:20—12:56在澜悦酒店附近冰城外婆吃焖面,13:30打车(现金付款,车牌照号码不详)去文安县客运站,14:30乘坐文安县到石家庄的大巴车返回石家庄(车牌照号码冀AV)。密切接触者耿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请以上时间段内与耿某某有共同行程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1.第一时间与文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进行登记,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不外出。3.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政策,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联系-
保定曲阳县
11月4日上午5:50时,曲阳县防控办接到唐县疾控中心推送密接人员协查函,现将密接人员(李某)在曲阳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0日15:03从石家庄运河桥客运站乘坐冀FC公交车辆于16:20到达曲阳县汽车站,下车后步行沿京赞线(汽车站—乔家马)于17:29到达下河乡乔家马果多美超市,待其妻子17:36下班后共同乘电车返回唐县。
11月1日上午11:00时至17:00时李某乘私家车到庄窠乡西泉头村参加葬礼。
请有以上共同行动轨迹的人员落实如下防控措施:1.立即与曲阳县防控办联系,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联系报备,配合防控管理和核酸检测。2.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不外出。3.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立即拨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4.请广大居民朋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社交活动,保持良好卫生习惯。5.如因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特此通告。
县防控办联系
县卫健局联系。
沧州运河区
11月2日运河区接到新华区转发河间市推送关于寻找密接赵某某的接触人员,我区疾控人员立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已在河间集中隔离,现核酸检测3次,均为阴性),赵某某于10月26日上午8时45分至8时55分之间在西客站候车室有过停留,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该时间内有在西客站停留的人员,见到公告后应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或疾控部门联系,做好七日内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运河区疾控中心白班3524夜班。
来源:网信三河文安县疾控曲阳发布运河区疾控
编辑:吕海坡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