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
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
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和廊坊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文安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实施方案》,报县委研究同意,7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7月下旬至12月底,组织驻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乡人大代表对全县的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进行联动监督,集中检查县、乡镇*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一法三条例”)情况,并对县住建、商务、工信、人社、卫计等五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评议。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意见箱和代表联络站向县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监督小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领导小组问题收集专线—,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领导小组问题收集邮箱:waxsxld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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