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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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文安县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包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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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防疫加码六不准!违者通报、整改!兴隆宫镇人民*府关于暂时取消镇域内所有集市的公告来源:文安交警戳下方“阅读原文”招聘求职,一招搞定!文安微生活为满足雄安高铁站开通后旅客的出行需求,秉承绿色、环保、安全的出行理念,保运集团将开通雄安高铁站至白沟、任丘、文安、高阳四条客运线路,运营车辆均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目前已基本具备开通运营条件,将在本月底与雄安站同步开通。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据廊坊都市报消息,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结果,预计2月9日至12日,受弱小风、高湿和辐合影响,气象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持续积累,我市可能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实现AQI指数削峰减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月9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于2月12日18时自动解除预警。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文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文自规告字[]2号经文安县人民*府批准,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十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系数

绿地率

-16

智能装备产业园内

.32平方米(合40.亩)

一类工业用地

≥1.0

≥40%

≤20%

50

建筑高度≤24米,现状出让

-17

苏桥镇急流口管区官庄村

.66平方米(合56.亩)

二类工业用地

≥0.7

≥30%

≤20%

50

建筑高度≤24米(针对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资金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18

文安镇孟家务村

.60平方米(合27.亩)

二类居住用地

1.3-2.0

≤20%

≥35%

70

建筑高度≤54米(18层),现状出让

-19

文安县史各庄镇韩各庄村

.75平方米(合5.亩)

二类居住用地

1.3-1.6

≤38%

≥35%

70

建筑高度≤12米,净地出让

-20

裕和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世纪南街北侧、曙光路东侧

.90平方米(合76.亩)

二类居住用地

1.3-2.0

≤20%

≥35%

70

建筑高度≤54米(18层)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90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4.06平方米,现状出让

-21

裕和路西侧、和平南路北侧、世纪南街南侧、曙光路东侧

.95平方米

(合86.亩)

二类

居住

用地

1.3-2.0

≤20%

≥35%

70

建筑高度≤54米(18层)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08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61平方米,现状出让

-22

裕和路东侧、和平南路南侧、南堤路北侧

.81平方米

(合25.亩)

二类

居住

用地

1.3-2.0

≤20%

≥35%

70

建筑高度≤54米

(18层),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76平方米,现状出让

-23

裕和路东侧、和平南路南侧、南堤路北侧

.65平方米

(合12.亩)

商业用地

1.0-3.5

≤45%

≥25%

40

建筑高度≤45米(地标性商业建筑物建筑高度≤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83平方米,现状出让

-24

曙光路东侧、裕和路西侧、和平南路南侧、南堤路北侧

.31平方米

(合69.亩)

商业用地

1.0-3.5

≤45%

≥25%

40

建筑高度≤45米(地标性商业建筑物建筑高度≤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93平方米,现状出让

-25

曙光路东侧、裕和路西侧、兴文西道北侧、南堤路南侧

.02平方米

(合67.亩)

商业用地

1.0-3.5

≤45%

≥25%

40

建筑高度≤45米(地标性商业建筑物建筑高度≤米)不包含防护绿地面积.53平方米,现状出让

-26

裕和路东侧、兴文西道北侧、南堤路南侧

.27平方米

(合41.亩)

商业用地

1.0-3.5

≤45%

≥25%

40

建筑高度≤45米(地标性商业建筑物建筑高度≤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46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35平方米,现状出让

-27

规划路北侧、曙光路东侧、裕和路西侧

.23平方米

(合24.亩)

商业用地

1.0-3.5

≤45%

≥25%

40

建筑高度≤45米(层高满足使用要求)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21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02平方米,现状出让

-28

史各庄镇北辛庄村、赵王新渠以北

.89平方米

(合38.亩)

商业

金融

用地

1.0-2.5

≤40%

≥25%

40

建筑高度≤24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资金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29

赵各庄镇文王路南侧

.75平方米

(合30.亩)

二类

居住

用地

1.3-2.0

≤20%

≥35%

70

建筑高度≤54米(18层)该地块为违法违规清理项目,现状出让

-30

民安路东侧、*通东道南侧、祥盛东街北侧

.63平方米

(合18.亩)

商务

用地

2.0-3.5

≤35%

≥25%

40

3

建筑高度≤75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31

民安路东侧、*通东道南侧、祥盛东街北侧

.04平方米

(合24.亩)

商务

用地

2.0-3.5

≤35%

≥25%

40

建筑高度≤75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54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16.25平方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32

民安路东侧、*通东道南侧、祥盛东街北侧

.41平方米

(合21.亩)其中:商务用地面积.41平方米;兼容商业用地面积平方米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

2.0-3.5

≤35%

≥25%

40

建筑高度≤75米,不包含停车场用地面积33.28平方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33

民安路东侧、*通东道南侧、祥盛东街北侧

.41平方米

(合10.亩)其中:商务用地面积.41平方米;兼容商业用地面积平方米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

2.0-3.5

≤35%

≥25%

40

建筑高度≤75米,不包含道路用地面积.60平方米,竞得者需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款元上交县财*局,现状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拍卖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1、出让成交后,拒不签订《出让合同》和不按规定交纳出让价款的;2、监管系统中通报的税收违法企业;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4、交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禁止由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此次出让地块报名企业须到税务局开具纳税情况证明。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27日至年6月17日提出报名申请,申请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17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6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定于年6月18日上午10时在文安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出让宗地面积以*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2)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3)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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