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炒房的都散了吧!4月4日,河北省雄安新区紧急发文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截至4日晚,已刑拘7人。雄安之后,河北雄安新区周边霸州、文安、任丘等3县市限购,安新禁令升级:私下交易将被立案!沧州今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策有大调……以上你想知道的都在这,看过来!河北雄安新区出重拳遏制非法炒房行为
4月1日,中央决定设立雄安新区消息发布后,一些房地产中介和部分外地人员涌向雄安新区进行炒房,造成房价“虚高”、道路拥堵等问题。4月4日晚,雄安新区筹备工作委员会提出,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售房、购房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管控大局平稳有序。
进行诚信承诺,对不听劝阻、恶意炒作的房地产企业和个人进行约谈。
严厉打击黑房地产中介。严禁大宗房地产交易,停止小产权房、新民居的建设和销售。对违规房地产企业和黑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大整顿力度,对违法违规建设、恶意炒房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犯罪的,依法从重从速查处。
严打各种不法行为。对违规流转、违法建设、炒房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公开严肃处理。对在建和拟建违法农村居民住宅小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
雄安新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截至4日晚,雄安新区已经查处房地产、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起,拆除违建15处,关闭售楼部71家、中介机构35家,清理违规售房广告条,严厉查处违规网上售房行为9起,对10家恶意炒作的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刑事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目前,由于雄安新区所属三县并没有存量房源,房地产市场有价无市,尚未发现实际交易情况。
雄安新区周边3县市今日先后出台限购措施霸州:外地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首付不低50%
根据河北省廊坊市代管县级市霸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对于非霸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求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对于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
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策,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且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该*策今天开始施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
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市银监办市人行
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霸州市辖区。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霸州市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策。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
(二)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三)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三、购房资格证明申请审核流程
(一)申请审核要件
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市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方式
1.申请地点:霸州市行*审批中心二楼大厅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审核窗口。
.申请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窗口申请或到开发企业集中办理申请。
(1)窗口受理流程。提交申请要件,经窗口查档、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霸州市购房资格证明》。
()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请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信息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具《霸州市购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发送给申请人。
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并存),以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指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霸州市全市域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
年4月5日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文安:外地户籍限购1套且首付不低50%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文安县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对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
该*策今天开始施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
县房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银监办县人行县工商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人社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府办公室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地产市场调控,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策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文安县辖区。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须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文安县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购买手续。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文安县累计缴纳1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策。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策(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二)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三)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三、购房资格证明申请审核流程(一)申请审核要件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县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县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申请方式1.申请地点:文安县房管局三楼档案室。.申请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县房管局档案室申请或到开发企业集中办理申请。(1)受理流程。提交申请要件,经县房管局档案室查档、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出具《文安县购房资格证明》。()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请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县房管局档案室集中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具《文安县购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发送给申请人。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并存),以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指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文安县全县域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年4月5日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本意见自年4月5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任丘市:沿白洋淀区域一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住房限购*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任丘市累计缴纳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住房。
该*策今天开始施行。
加强白洋淀区域稳控
一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沿白洋淀区域(包括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三个乡镇)内所有商品住宅项目(包括洋房、别墅建设),发改局要暂停办理立项核准手续,国土局要暂停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局要暂停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住建局要暂停办理施工许可和预售手续。
强化监管
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乡镇*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所辖区域内抢占土地、非法建设、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乡镇*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沧州市人民*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沧*字〔〕11号)和《沧州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办字〔〕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住房限购*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任丘市辖区。
(一)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年内在任丘市累计缴纳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住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部门暂不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暂不办理登记手续。
二、加强白洋淀区域稳控
(一)一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针对沿白洋淀区域(包括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三个乡镇)内所有商品住宅项目(包括洋房、别墅建设),发改局要暂停办理立项核准手续,国土局要暂停办理用地手续,规划局要暂停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住建局要暂停办理施工许可和预售手续。
(二)强化监管。鄚州、苟各庄、七间房乡镇*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所辖区域内抢占土地、非法建设、非法交易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一)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审批审查制度。一是对申请办理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价格进行合理指导,对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房地产企业办理预售审批后,须到市发改部门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备案。备案后,房地产企业应当按备案价格售房,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网签资格。
(二)调整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策。一是房地产项目土地或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的,在抵押物全部解除抵押前,项目整体暂不得申请办理预售许可;项目已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的,土地、在建工程均不得再行抵押。二是开发企业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一)强化各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查“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无证销售、哄抬房价、无地售房”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房价涨幅较大的楼盘纳入重点监控。
(二)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对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不得代理再转让。税务部门严格控制各类房产交易违规行为。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相关部门要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社会信用平台上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住建部门纳入黑名单,降低资质,并限制在任丘市域范围内参与土地竞拍。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五、本通知由住建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自年4月5日起实施。
任丘市人民*府
年4月5日
安新禁令升级:私下交易将被立案!安新县:4小时巡查劝离炒房者,私下卖房将立案
记者看到的文件显示,4月日,安新县委办公室、安新县人民*府下发《关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管控的紧急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日夜巡查、建立台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巡查监管,建立台账,留存影像资料。
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每天对所有售楼处、房地产中介进行4小时日夜巡查,并与相关负责人点对点见面,及时传达有关*策。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按照县委、县*府既定部署,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拟建小区进行4小时巡查。
该通知下发当日,安新县住建局即在内部通知,取消清明假期,正常上班。其实,不止是住建局,安新县所有*府机关均取消休假。
通知要求,对发现的撕毁封条、私自售楼、私下交易等行为,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报县“两违”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移交纪检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立案调查,严肃处理。
安新县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今年春节过后,该县即停止了一切房地产交易,并关停了中介和建筑工地。
4月日的通知再次强调,要按照“三个暂停,一个绝对不允许”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管控措施,即暂停一切房地产开发行为,暂停一切房地产销售过户行为,暂停一切房地产宣传行为,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行为。
各分包县领导要深入所包乡镇,加强对各乡镇房地产管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工作开展。
各镇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非典式”检查站作用,在拦截、劝返运输建材、苗木车辆的同时,要对所有外地牌照车辆进行检查,做好解释工作,对外地炒房者及时疏散、劝离。
与此同时,宣传部门下发《致广大购房者的公开信》,并要求房地产企业签订承诺书,房企承诺暂停一切开发行为;不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房地产销售,暂停一切销售行为;不散布谣言,不刻意炒作,不发布销售信息,暂停一切广告宣传行为;杜绝一切私下交易。
安新县住房与建设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开发商要在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安新县居民向澎湃新闻介绍,早在雄安新区设立的通知公布之前,安新县的房地产交易已经停止,但安新县的房价还是经历了较大的涨幅。
沧州全面打击房地产行业的11种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策有重大调整全面打击房地产行业的11种行为
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日市*府制定了《沧州市人民*府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沧*字〔〕11号),针对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房屋价格过快上涨,按照市*府要求,市住建局决定开展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打击房地产中介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非法行为,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发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价格,垄断房源,诱骗消费者;
(二)为未取得预售证的商品房、不能交易的保障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等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三)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四)伪造收入证明、房屋信息证明、婚姻证明等不实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策;
(五)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六)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七)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或是联合售房者抬高房价;
(八)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九)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通宵排队抢房等不实宣传,甚至制造谣言,炒作天价学区房;
(十)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无金融资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有关金融业务或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甚至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结合本次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消除不规范经营、违法经营造成的危害,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行为的经纪机构,我局将依据其改正情况依法处置,对不配合检查,不主动改正造成社会危害的从重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经纪机构,移交工商部门依法查封并清出市场。
年3月31日
沧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策重大调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购房需求,根据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策调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购买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继续暂停受理不在沧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沧州购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可贷款额度=借款人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且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和还贷能力。(缴存时间系数为:缴存时间满6个月至4个月的为1;满5个月至36个月的为1.;满37个月至48个月的为1.5;超过48个月的为。)
账户余额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账户余额。
四、继续实行贷款放款轮候制。
以上*策调整,自年4月5日起实施。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年3月31日
京南君u
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