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紧急通告文安全域禁煤 [复制链接]

1#
云南白癜风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a_zhiliao/160203/4769452.html
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安微生活文文安微生活安文安微

注意

文安县全域为禁煤区

去年冬天,年2月5日,文安全县开展了“七项重点工作”动态清零攻坚集中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打一场七项重点工作动态“清零”的歼灭战。“散煤”清零是其中一项。

年5月8日,左各庄镇召开“七项重点工作”动态清零攻坚行动回头看动员大会。

0月0日,新镇发出严禁煤炭运输、销售、储存、燃用等行为的通告。

文安县新镇镇人民*府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河北省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文安县全域为禁煤区,我镇范围内严禁煤炭运输、销售、储存、燃用等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禁燃。镇域内全体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日常商业、炊事、取暖等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全部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取暖过冬。

二、禁售。全面取消所有煤炭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经营销售燃煤;对违反规定经营销售燃煤的,由公安、市场监督、镇执法大队等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并从重处罚。

三、禁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燃煤。凡发现储存、囤积燃煤的将依规进行没收。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违规囤积、经营销售散煤等行为。

举报新镇镇人民*府:-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新镇镇人民*府年0月0日

马上进入冬季了,我们每个文安人要继续做好禁煤工作,不发生劣质煤炭运输、销售、储存、燃用等行为,为减少大气污染,成就碧水蓝天做出贡献!

0月日起施行,河北燃气经营企业违反这0条将拉黑河北新闻网讯(杨林、陈鹏)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年0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办法指出,燃气经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和项目属地监管,河北省住建厅负责全省“黑名单”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审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执法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黑名单”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办法适用于管道燃气、瓶装燃气、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母站、子站)、其他经营类等燃气经营企业。

列入“黑名单”的0种情形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依据行*处罚或行*处理决定,将本行*区域内存在下列情形的燃气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

.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被行*处罚或行*处理的;

2.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燃气被行*处罚或行*处理的;

3.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被行*处罚或行*处理的;

4.拒绝向市*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一年内第2次被行*处罚或行*处理的;

5.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歇业,一年内第2次被行*处罚或行*处理的。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依据工作检查、督导通报等,将存在下列情形的燃气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

.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且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

2.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3.发生较大及以上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河北省住建厅依据法院或仲裁机构联合惩戒共享信息、省级以上人社部门联合惩戒共享信息等,将存在下列情形的燃气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国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黑名单”管理期限自其被列入名单之日起为6个月。

更正或撤销“黑名单”

“黑名单”公布后,燃气经营企业对“黑名单”信息存在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提出更正或撤销有关信息的书面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认定部门在接到申诉材料后的0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经核实申诉理由成立的,可更正或撤销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移出“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所依据的法院判决、行*处罚等依据被撤销或变更后不符合适用情形的,认定部门在收到相关文件或者收到燃气经营企业异议申诉和佐证材料后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燃气经营企业移出“黑名单”。

“黑名单”管理期满后,严重失信主体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且在有效期内未再次发生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到期后自动移出“黑名单”,转入企业诚信档案保存。

实施信用修复

严重失信主体可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的方式修复信用。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燃气经营企业,三个月内未再次发生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可向列入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并提供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有关佐证材料,列入部门核实后向社会公示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以移出“黑名单”。

重点监管或依法限制措施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燃气经营企业,将采取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不得作为行业评优表彰、*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依法限制参与*府采购活动,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等重点监管或依法限制措施。

来源河北新闻网

来源:文安城市在线河北新闻网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