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便民台安县医保缴费政策来啦 [复制链接]

1#

小编在台安县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医保局现将缴费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三种情况三个办理时间段您要看仔细啦!

一、从年1月起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由财*统发工资中代扣代缴,参保单位只需办理人员变更手续,退休职工缴纳超限额保险费从其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其他各参保单位和个人,请于每月20日前到医保局征缴科缴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停止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包括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

咨询16

二、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从年11月2日开始至12月20日止,到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楼(*府路西)刷银联卡缴费,不收现金。

各类人群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成年人元;老年人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60元;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元,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26元(今年仍是先交费后补贴的方式)。

咨询电话16。

三、年上半年特、慢病办理:

1、认定时间:年11月—12月份。

2、认定所需材料: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其诊断书;两张一寸照片;医保卡。

3、复审时间:12月份复审。

4、复审所需材料:上年度特、慢病审批表;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咨询

请大家相互转告,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要错过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