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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2/21 0:15:00

河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年8月31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岳某某交通肇事案起诉书!

被告人岳某某,男,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住偃师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年2月8日被偃师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年1月7日23时05分许,被告人岳某某酒后驾驶豫C*****号小型轿车(载偃师区**镇**村**组岳某乙),沿偃师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镇**村路段时,其车辆前部与前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镇**村崔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冀R*****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岳某乙当场死亡、岳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偃师分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认定:被告人岳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崔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所送岳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mg/mL;(2)被鉴定人岳某乙的损伤具有道路交通损伤特征,其符合因多发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3)豫C*****号小型轿车前部与冀R*****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后部发生接触成立。经洛阳信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岳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经洛阳市价格事务有限公司对车物损失估价鉴定:(1)冀R*****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的估损总值为元;(2)豫C*****号小型轿车的估损总值为元。案发后,被告人岳某某与被害人岳某乙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表示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岳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岳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其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警:违法停车酿事故按规也须担责

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非紧急情况下,车辆不能随意停靠在车行道上,即便开启了双闪灯,也属于不规范停车行为,影响到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如果发生事故,不规范停靠车辆的一方也应担责。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中,若车辆未规范停靠,存在违法停车或应急停车处理不当等行为时,即便是被撞的一方,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因而规范停车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仅是保护自身的安全和权益,也避免给其他车辆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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