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31日,文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任涛同志为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陈海强同志为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
陈尔国同志为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
刘成同志为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
决定接受:任华山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田海宽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王润库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赵振华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李建国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张国霞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年5月31日年5月31日,文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杨烁同志为文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决定接受:刘武同志辞去文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年5月31日年5月31日,文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张国威同志为文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决定接受:于向辉辞去文安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年5月31日年5月31日,文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邢玉清同志为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决定接受:潘建忠同志辞去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报请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文安县人大常委会年5月31日来源:今日文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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